我叫尚小琦,是個殺手。
總有人說,我是個不敬父母師長的孽畜子。
也有人說,我隻是很不喜歡自己的人生被彆人掌控。
還有人說,我是個被放棄後,就一蹶不振的可憐蟲。
傳說難免會誇大其詞。
我隻不過,是個懦弱的殺人工具罷了。
緊跟目標,不經意間一個接觸,精準的電流竄出,隻需要一下。
死神來臨!
正義?
那種東西真的存在嗎?
如果有的話,為什麼還會有我這種人?
得罪了校長的人,毫無例外都會登上死神的特邀名單,然後再由我這種人收割。
乍看之下,他們都是心臟病突發致死,這就是我獨特的殺人手法。
乾淨利落,是我對自己的基本要求,想做到這一點,對電流的要求極其嚴格。
電量稍大,就會在目標身上留下痕跡。
電量小了,目標就會被搶救回來,死神無功而返。
目前為止,我還從未失手過。
目標手捂胸口,麵孔驚慌扭曲。
周圍人群尖叫著散開,圍繞目標圍成一個詭異的圓,繼而拿出手機紛紛拍照。
當然,也會有人撥打急救電話。
但是在120趕來之前,目標的心臟都會戛然而止。
每次任務完成,我都會待在涼麪館,吃上一碗不知所謂的涼拌麪,順便看看麪館牆壁上掛著的電視。
看到屬於自己製造的意外新聞之後,我會用上三分鐘的時間,默唸一段往生咒。
以此來悼念一下那位與我素不相識的倒黴蛋。
不是出於愧疚,也無關道德。
隻是習慣性的無事可做。
身為一個成功的殺手,不但要精準完成凶單,還要有獨屬於自己的殺人風格。
尤其是,隸屬於校長旗下的殺手,風格愈加鮮明,辨識度也就越高。
強烈的製式印象,伴隨著巨大的辨識度,往往會帶來數額不菲的傭金。
我雖然名聲在外,生活卻很拮據。
那隻是因為我的報酬並不是金錢,而是和我一樣深陷魔爪的夥伴們,生存下去的機會。
在一次次的行動中,我也找到了屬於自己獨有的,做事準則。
第一,絕不動用凶器。
這社會越來越難隱匿行蹤,無處不在的攝像頭,和基本用不到的現金支付。
一把刀如果和凶殺案有了聯絡,那麼這把刀從商店到自己手中的過程,不出4個小時,就會被追蹤到,找到了刀,買刀的人自然也就無所遁形。
第二,除了心臟麻痹外,絕不製造多餘的死因。
死因很重要,死法不對,就意味著要用多餘的動作來掩蓋。
一旦有多餘的事要做,不可控的因素就會隨之增多。
心臟麻痹多好,現代人各種壓力,對這種死法早就見怪不怪了。
殺人容易棄屍難,社會上大部分的凶殺案告破,都是以屍體被髮現為開端的。
與其多餘地處理屍體,倒不如把屍體留給社會。
120,太平間,火葬場,一條龍!
啊……一條龍!
第三,永遠不要懷疑自己。
這世上冇有什麼人是殺不死的。
如果有,那就再殺一次。
如連第二次也失手了,絕不戀棧,掉頭走就是了。
也許,連死神都覺得,目標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呢?
關於這一點,我可是深有體會。
相比於影視劇裡所渲染的,那些以完成凶單為自尊的型男殺手來說,我既不是型男,也冇有這份可笑的自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