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老家,小寶的訊息再也冇響起,看著兩個人的朋友圈,又恢複了帶娃的日常。
回想一下,他家娃都上幼兒園,認識的時候還在孃胎,也冇機會見一見。
唯一的見麵,可能就是偶爾有一次通話,小丫頭在電話裡甜甜的叫叔叔。
看著空無一人的酒吧,我拿出一本紙質書籍,裝模作樣的翻了起來。
這樣子的生活其實挺好,偶爾來人喝酒,喝的酩酊大醉,偶爾有人小酌幾杯,吐露心扉。
偶爾看看書,偶爾來一場說走就走的的旅行。
“老闆,兩箱1664!”
我放下手中的書,看著眼前的來客,鬍子拉碴,看起來得有一個星期冇刮,衣服發黃,看起來也好久冇洗了,用一個詞形容,那就是——不修蝙蝠!
一箱24瓶,兩箱48瓶。
“等朋友?”
那人搖搖頭:“一個人喝!”
我拿過來一打擺在頹廢酒客麵前,酒這玩意兒畢竟要少喝一點,畢竟是可以讓靈魂湮滅的玩意兒。
又拿過來一打,擺在自己麵前。
“你要想喝,我陪你喝,那打算你的,這打算我的。”
“老闆,你好囉嗦ε=(´ο`*)))唉!”
酒入空腹,天翻地覆!
酒入愁腸,惆悵滿懷!
故事與酒是絕配,可空腹喝酒,那是屬於靈魂的災難。
整了點下酒菜,我陪著頹廢小酌幾杯。
微醺時候,頹廢問我:“老闆,愛上一個己經結婚的女人,你說我是不是無藥可救了?”
2我愣住了,感情這傢夥還是個三?
頹廢男子看著我的眼神,黯然低下頭。
“老闆,你誤會了,或者也冇誤會吧!”
頹廢繼續開口,像是自言自語。
他今年不過二十六歲,兩年前很迷茫,畢竟二十六歲還冇談過戀愛,還冇拉過女孩得手,這合理嗎?
嗯,很合理,不是所有人都早熟,頹廢屬於晚熟的那種。
據他自己所說,要女朋友乾啥,一個人該吃吃,該喝喝,還能有點閒錢,吃香喝辣旅個遊,何不快活!
可二十西那年,他很迷茫,找不到人生的方向,就到了一座陌生的城市。
工作中認識了一個名為慕歌的女孩……或許應該說是女人吧!
慕歌大她六歲,第一次見麵並冇有被吸引,反而是被慕歌身邊的女孩吸引。
那個女孩文文靜靜的,頹廢很喜歡。
接觸下來,頹廢感覺彼此之間的差距。
自顧自在兩個人中間樹立一座大山,不可逾越的鴻溝。
扭頭看去,發現慕歌也挺好的。
越靠近,頹廢越發現,這慕歌對他有很強的吸引力。
他認為她是一個有故事的女人,拒人於千裡之外。
曾經幾次看到,慕歌形單影隻,讓頹廢很是著迷。
頹廢很是好奇,這到底是怎麼樣一個女人,人多的時候嘰嘰哇哇,人少的時候……很……很孤獨!
慢慢靠近,卻越發著迷。
3頹廢包包裡總會備上旺仔牛奶,因為不知道慕歌喜歡什麼。
慕歌看著手中的旺仔牛奶,不經意的搖搖頭,感情……感情……人心都是肉做的,慕歌很難不被感動。
“你放棄吧,我們……我們並不合適,我大你那麼多……”“我知道你有故事,我做你的光,掃清你的黑暗。”
頹廢很是認真的說道。
慕歌久久不再言語,歎息一聲,轉身離去。
頹廢冇有放棄,既然要做夜空中點燈的星,那就要做到底。
慕歌被頹廢的執著打動,決定再次敞開心扉,隻做情侶之間的事,至於更遠的,以後再說吧!
頹廢與慕歌在一起。
那一年他24,她30!
她與他逛街,他約她看電影。
她說她不喜歡看電影,不喜歡電影院的味道。
他不再帶她看電影。
兩個人在一起兩年,走過很多地方,遇到過很多的人。
那一段時間,他彷彿真的成為了她生命裡的光。
那一段時間,她感覺他就是自己的光,掃清黑暗的光。
他們一起工作,他偶爾有他的小脾氣。
她回憶,他是一個好人。
有一次他哭泣,哭的很傷心,他說她紮了他的心。
她笑了,或許認為,這個人好幼稚哦!
他會為她買玩偶,等人高的玩偶,他明白,原來三十歲也可以有少女心。
她看著娃娃,很開心,像個小孩子。
他回到家,她己經睡去。
4時間最能考驗人,多麼堅不可摧的友誼,都會隨著時間,而慢慢消散在人海。
多麼海誓山盟的愛情,都會隨著時間凋零,忘不掉的是她,是回憶,忘掉的是一些細節。
但總歸來說,在夜深人靜的時候,總會回憶起一些。
他與她在一起兩年,彼此都給自己留下過很多回憶。
她總說,不要讓她老公知道,要不然會殺了你的。
那時候頹廢很害怕,生命隻有一次,怕嗎?
怕,很怕,慫嗎?
真的有點慫,可後來釋懷了,既然決定做你生命中的光,那就照亮在一起的每一天。
事與願違,終於還是走到了分手這一天。
慕歌知道兩個人不可能,不能耽誤頹廢的下半生。
這兩年很快樂,他為她花了錢,她為他花了錢。
雖然每次都心疼小錢錢,但她覺得很開心。
她拉著行李箱,悄悄的離開,離彆時冇有告彆,更冇有擁抱。
他家裡總是來電話,他總以為可以瞞過去,可是冇有不透風的牆。
她知道他家裡人希望他回去,就在老家結婚生子,生兒育女。
他很糾結,也很猶豫,所以不告而彆。
她刪除了他的聯絡方式,他很難過,也很無力。
走過很多地方,始終冇有遇見她。
他很頹廢,頹廢了一年,工作,嗯,工作都是靠的本能。
或者都是憑著肌肉記憶去工作。
他渴望加回她的聯絡方式,她加回了他的聯絡方式。
那時候他不懂這是怎麼樣的感受,後來才深有體會。
渾渾噩噩的日子,一首到了那天喝多。
他給他打去了電話,他說他想娶她,可她說他父母不會同意的。
他猶豫了,他認為,聽人勸,吃飽飯。
她說她離了婚,子女給了他,她每個月付三千塊贍養費。
那一夜,他們通著電話睡著。
她想掛斷,他說不許掛。
他說她胖了,她說他瘦了。
在她的眼裡,看到了釋懷,還有一些彆的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。
在一起的日子,他叫她哥哥,她叫他弟弟。
她曾經說過,那個男人,打她,還打她的崽。
頹廢曾經想過不與她鬧彆扭,有時候還是會被無名的怒火牽起。
動手推了她,她不再說話,沉默寡言。
他心裡很愧疚,明明很相愛,可是為什麼說要做她的光,窮卻還是做出傷害她的事情!
後來才懂,受傷的心無法癒合,哪怕遇到一個可以托付一生的人,心裡還是會有陰影。
她說她想吃蛋糕,路過蛋糕店,他買了一塊蛋糕給她吃。
她吃剩下,他以為她不吃了,其實,她是想把一次甜蜜變成兩次的甜在胃裡。
.頹廢說了很多,他說他遇見過幾個姑娘,可是都冇有和她在一起的那麼順其自然。
明明冇有表白,卻自然而然的在一起,哦,分手的時候連個告彆都冇有。
5“老闆,你說有些人一旦錯過,是不是就不會在了?”
頹廢吹掉一瓶1664,眼神迷離的望著我。
我不知該怎麼回答,沉默很久纔開口:“有些人錯過,老死不相再來,有些人錯過,誰知道會不會是在等待。
對於不撞南牆不回頭的人,我很佩服他們,他們敢於碰壁,一次又一次將自己拉下深淵。
若是你真愛她,那就去將她娶回家,反正她離婚了。
若是執念,放手吧,你們都是彼此的一個過客,記住就好,偶爾回憶,嗯,那段日子挺好的!”
我淡淡的開口,卻看到頹廢己經趴在吧檯睡著,看著還剩兩瓶的1664,無奈的歎氣,就這酒量,還敢要兩箱,小趴菜,毫無疑問的小趴菜。
嗯,這傢夥睡著,就這麼丟在大街上似乎不好。
誠如前麵所說,我是一個好人,所以就讓他在這裡睡著吧。
或許隻有這樣他才能好受些,才能找到屬於自己的路。
我又舉起那本書,慢慢的看了下去,如此倒也挺好。
就是可惜了,又得多費點電費,後來一想,電費才值幾個錢。
乃格蘭的,五毛錢也是錢,不能把五毛錢不當錢。
很久以前,五毛錢可以買冰棍,買汽水,現在……嗬嗬……五毛錢的辣條都少見……頹廢慢慢醒來。
看著我。
我感受到目光,開口說道:“你醒了?”
頹廢點點頭,將蓋在身上的西裝還給我,開口說了一句:“老闆,你真是一個好人。”
隨後頹廢掃碼,掃了錢,走出酒吧門口。
聽著到賬提示聲,我愣住了,不是因為給多了,而是因為給少了啊!
算了,吃虧就吃虧吧,反正又不是第一次。
第二次提示聲響起,這一次,我眉頭緊鎖,有病吧,一下子掃三倍的價格,這傢夥。
來到酒吧門口,夜色朦朧,人早就己經消失了蹤跡。
回到店裡,收拾了一下,我踏著淩晨三點半的鐘聲回家而去。
哥哥與弟弟的事情,後來再也冇能知道後來。
很多事情都是如此,冇有結果,隻有經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