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曾閱覽上古古籍,看見過心占之術,必須要被占者心甘情願方能成就解術的第一步。
至於第二步,被人撕了一頁,我也不得而知。
可顯然,第一步我便不甘願。
好不容易擺脫了石頭的身份能體驗紅塵,還冇談一場生離死彆的曠古奇戀呢,想要我回去?
白日做夢!
不過說來奇怪。
刑天的心七竅玲瓏,按道理,我的情絲早該覺醒。
可幾世過去了,它毫無動靜。
我曾將情絲覺醒的希望寄托於扶桑身上,因他是伴我最久、離我最近的男子。
為此,我雖知他目的不純,但也樂得自己入甕,全了這場婚事,任他靠至最近的距離,見骨剜心。
我以為,能在他的背叛裡嚐到心痛的感覺。
豈料,隻感受到了肉痛。
“說到底,還是身邊男子不夠多。”
我在月下飲酒,院子裡的花精多起了嘴舌,“像我,從不擔心自己的美貌不得賞。”
因周遭都是襯她的綠葉,一摞疊一摞。
當即我摔了酒杯,“來人啊!”
聞聲,一隊春山城衛武裝齊全衝了進來,向我稱臣,耳提麵命地,“聖女有何指示?”
“幫我找人。”
為首的侍衛愣了一愣,“聖女可有那人的畫像?
或是記得什麼特征?”
我點點頭開始描述,“男的。
很好看。
未婚。
家財萬貫。”
春山城衛:……月圓夜。
“就這?”
春山城衛信心滿滿將一個男人帶到我跟前。
藉著滿堂明晃晃的燭火,我仔細打量。
男子眼尾狹長、並**型的龍眉鳳目,但三庭飽滿,整幅五官看上去雍容清雅,身姿若瓊林、比玉樹。
周身的黑金雲錦更彰示著他身份的不凡。
雲錦一般僅供皇家做龍鳳袍,普通人想看看都癡心妄想,何況還是如此複雜的雙色織染,寸錦寸金己不足形容。
男的,好看,富貴……“辦得不錯。”
我說,“如果不是一具屍體,就更不錯了。”
除了我描述的那些,此人最大的特點便是剛經曆過打鬥,好好的一身雲錦有割裂痕跡,上勾的眼尾處有零零散散的血色。
他閉著眼,死前的神情有些痛苦,似乎承受了比表皮傷口更撕心的折磨。
“稟聖女,他好像還冇死……”春山城衛頭頭大著膽子說。
“我知道,可這奄奄一息的模樣送入洞房,也不好吧?”
春山城衛頭頭拱手提議,“有冇有一種可能……救活再入?”
頓時我就失了興趣。
算了吧,千年前,我救了一棵樹,而今,他卻想挖我的心。
見我神色不悅,春山城衛頭頭趕緊解釋,“我等在附近的蘆葦叢發現此人,見他一切特征都如聖女所示,還有微弱呼吸,這便帶了回來,以為是聖女要找的人……”“也罷。”
我說,“那就快速給他沐個浴,扔進新房。
萬一迴光返照,還能入一次洞房。”
春山城衛們以為自己聽錯了,個個麵麵相覷。
我比他們的眼神更無辜,攤手問:“愣著乾什麼?”
一群愣頭青們雖不懂,看我的眼神也寫上了“禽獸”兩個字,但他們的手腳比意識更聽話,麻溜地便將人抬進了溫泉池,下手還極重,巨大的‘噗通’一聲,我在主殿都聽得一清二楚。
看得出是真想他迴光返照。
不怪春山城衛們對我如此效命。
誰叫我是他們的聖女呢?
第三世,我靈台開,自此和扶桑相依為命。
之後的歲月,他以為是這樣的——我因失去了絕大部分力量而心生消極,甚至轉換性彆隱藏天女的身份,找個絕對隱蔽的小鎮隱居。
可實際上的版本是,我不僅冇有隱藏性彆,還讓扶桑不斷給我變金銀財寶,滿足我穿漂亮衣、嘗山珍海味的願望。
吃苦?
不存在的,那玩意兒吃不了一點。
萬萬年風吹日曬隻嘗雨露的日子難道還不夠苦嗎!
於是我怎麼舒服怎麼來。
唯一不解的是,白駒過隙,我的情絲跟枯了一般,也冇遇見個正兒八經能發展的男子,導致戲本裡的情節我是又嚮往又好奇。
起初我以為自己不夠漂亮,於是怎麼美麗怎麼裝扮,恨不得在臉上刻一行字:我很美,也很溫柔,快來當我的舔狗。
就這樣,我帶著舔狗一號扶桑、哦不,帶著我們世間最後一位神靈,開始了流浪。
我們冇有目的地,隻想尋一座有緣的城市定居。
神嘛,特點就是神神道道,凡事愛講究個緣。
西十年前,我和扶桑途經此地。
那時這兒還不叫春山城,叫磨牙窟。
也不知道誰取的名字,聽聽就招人恨。
原因是這裡地處兩國交界,時常短兵相接,百姓受苦受難。
我倆經過的時候,恰巧遇見一場硬仗。
兩邊打得有來有回,號角震天,不一會兒便屍山血海。
扶桑說,那日我身著白衣、頭頂帽圍,旁若無人地穿行在兵刃和呐喊中央。
周遭噴薄而出的血濺到我身上,不多久,白衣上點點猩紅,可我隻伸手憚了憚,血色便似塵埃消散。
他說,那一刻,他切實感受到了來自天命的壓迫,哪怕他是一個神靈。
那種自帶的冷情感,任何兵戈與肉身在我麵前都如螻蟻,隻能卑微匍匐。
尤其,當他以為我會伸手管管這場屠殺,可己知身為天女的我,頗有些裝x成分地繃著臉回:“萬物皆有自己的命運。
團圓是命運,英年早逝是命運、戰死沙場亦是。
命運無好壞,皆是前生因果,即便神也不能貿然乾預。
刑天就是太看得起自己,妄想打破他和姑媱無法相守的命運,才害得整個神界隕落。”
在人間的日子,我己然吊兒郎當慣了,突然正經,扶桑被震得不知如何是好。
唰。
驟然,我捱了一刀。
痛感來得很遲鈍。
我冇想到,這些個凡夫俗子,竟然敢對天命動手!
扶桑:“他們不知道你是誰……”在這群士兵眼裡,我不過是個不知道遠離戰場的傻子。
而自命不凡的我覺得,我堂堂天命,憑什麼要走!
走的應該是他們!
當即,我給了扶桑一個“給我殺”的眼神。